宗地编号: | 伊****园区海勒斯壕片区B1-14地块(B1-14-1) | 宗地总面积: | 108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园区海勒斯壕片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7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892 | ||||||
投资强度: | 98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3.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001 | ||
起始价: | 326.76万元 | 加价幅度: | 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9日 |
宗地编号: | A1-05 | 宗地总面积: | 197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园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10.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1976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65.06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4BA0681 | |||
起始价: | 330.1256万元 | 加价幅度: | 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9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伊****园区海勒斯壕片区B1-14地块(B1-14-1)为标准地,该地块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权属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施完毕,具备开工建设所需条件。环境保护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II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22)I1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该宗土地亩均产值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该地块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具体区域评估成果******局联系获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到 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详情”----“文件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7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到 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详情”----“竞买申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7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09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进行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伊****园区海勒斯壕片区B1-14地块(B1-14-1) 号地块:2025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9日 15时00分;
A1-05 号地块:2025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4月29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A1-05地块土地上存在罚没建筑(构筑)物:综合楼(一层)680.75㎡ 、H-GIS设备基础2190.99㎡,现存罚没建(构)筑)物评估价120.6309万元。按照资产评估价以现状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先按照评****财政局指定账户支付地上现存罚没建筑(构筑物)价款,付款后10日内持缴款凭证******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财政局指定账户支付地上现存罚没建筑(构筑物)价款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终止供地,不予退还保证金,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通格朗路街东
联 系 人:乌仁高娃
联系电话:0477-****517
开户单位:******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