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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利害人:
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要求,我局现将拟规划行政许可前事项公示如下。请各有关利害人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如果7日内不提出申请,我局将按有关法律程序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望互相转告。
公示网址:****政府通知公告栏
申请听证联系电话:0479-****939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