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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水利
第三标段澄清变更公告
致各投标人:
**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水利第三标段;标段编号:****,于2025年3月13日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交易中心网、**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 1、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财务状况赋分条件以及资格审查项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内蒙****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资料为准;其中企业类似业绩所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中载明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变更为:注: 1、企业类似业绩所附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中载明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否则为无效业绩
特此澄清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