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鄂尔多****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二标段变更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自治区鄂尔多****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包)名称 | 设计、采购、施工二标段 | ||
标段(包)编号 | ****00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2025年3月12日 | ||
发布媒介 |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否 |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自治区鄂尔多****服务中心**项目(EPC模式) 设计、采购、施工二标段于2025年3月12日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发布了招标文件澄清(一次)。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并依此编制投标文件。 澄清内容如下: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大写:捌佰零叁万元整;(¥:****000.00元整)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65000.00元整;含暂列金:715000.00元整; (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费、材料设备采购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服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规费、税金等全部一切费用) 注:投标报价分项及总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成本价。(如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启动是否低于成本价评审,并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现变更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人民币大写:捌佰零叁万元整;(¥:****000.00元整) (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08000.00元整;含暂列金:572000.00元整); (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费、材料设备采购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服务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规费、税金等全部一切费用) 注:投标报价分项及总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且不低于成本价。(如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启动是否低于成本价评审,并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 | ||
招标人(章) | 招标代理机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