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6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2%再下浮5%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更正为:无(本项目重新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项目编号:****)”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该项目于2025年02月25日开标,2025年02月26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于2025年02月26日收到第三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交人****的质疑,经请****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25年03月06日依法****集团有限公司做出回复:质疑事项成立,****联合体成交结果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第二成交供应商为“**日****公司”,经通过中国执****公司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该公司正在处于被执行状态,累计执行金额1349.3517万元。因该单位信用情况不佳,采购项目可能有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为保证采购资**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决定对本项目重新进行采购。。
原公告的合同包1(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代理服务费金额:3.83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1日
无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39****9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建银大厦911室
联系方式:157****904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彦山
电话:157****9047
****
2025年03月11日
****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联合体成员:**汇洲****公司) | **省**市**区仁****广场10栋16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360,000.00元 | 78.81 |
合同包1(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工程类(****,联合体成员:**汇洲****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1-1 | 其他房屋施工 | 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 (设计施工一体化) | 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合同签订后55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施工工期为48日历天) | 蔡庆龙 | 贰级建造师 | 3,360,000.0000 |
秦**、郝**(采购人代表)、孙**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中标金额的1.2%再下浮5%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树林召镇**心村集体养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3.8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139****9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建银大厦911室
联系方式:157****904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彦山
电话:157****9047
****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