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团有限公司****择优选择汽车租赁服务单位的公告
中****集团有限公司****葫芦站职工因上下班距离远,交通不便,需租赁汽车接送职工上下班,本项目经中****集团有限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择优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一、招标条件
1. 根据**站实际工作需要,须承租小型客车1辆(准乘7人,含司机),以满足**站通勤需求。
2. ****公司司机为**区居住,且须有五年以上驾龄,三年无事故证明。
3.接送区段为:**区—葫芦站。早7:00 — 9:00分,租赁汽车从**区出发到葫芦站接下班职工,晚18:00 — 19:00,汽车从**区接上班职工送到葫芦站,每天来回路程约为140公里。出车期间,每天早、晚各一次为固定接送时间,每次接送上下班职工6人。
4. 租赁汽车应车辆状态良好,具备汽车租赁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具有营运资格的车辆。
5. 租赁费用为全包(含税金、汽车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租期为1年。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费用结算式季度结算。
二、投标文件资格及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
2.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驾驶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车辆照片、车辆保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
4. 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资格证原件;
5. 法人、驾驶人身份证,驾驶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6. 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8. 汽车租赁表价表;
9.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服务承诺书。
三、申请报名
1.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3日18:00。
2. 凡有意参与申请单位,请将****承租汽车报名表传真0474-****252,并同时向中****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3. 送达地址:中****集团有限公司****(**市**区团结路79号)
邮编:012000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474-****256
监管部门:中****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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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