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片区产城融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科技城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已由**市新**行政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150102-89-01-920611。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00%),项目总投资约 562867.0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技城片区产城融合项目
2.2建设地址:****市新**,项目北至G110国道南侧,南至察哈尔大街,西至万通路,**沙梁村东部塔利西路。建设范围应包括本建设地址及其相关范围内包含的一切项目内容,项目实施不以建设地址限定作为责任免除条件。
2.3项目规模及内容:
****科技城片区综合开发,建设科技城片区产城融合项目,主要包含市政道路及市政桥梁,道路总长度约20千米,桥梁总长度约610米;公建配套工程,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孵化器总部大楼工程,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中央科创公园建设工程,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3.7万平方米;河道治理长度约3.85千米。
2.4标段合同估算价:****404200.00元。
2.5招标范围:协助项目的前期启动,市政道路及市政桥梁、公建配套工程、孵化器总部大楼建设工程、中央科创公园建设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的勘察测量、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验收、移交等。
2.6项目实施模式:本项目以“带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协助项目前期启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项目运作,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伙人。招标工作完成后,由招标人和合伙人组建“合资公司”,合伙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前期启动工作,并按照双方签订的《总承包协议》约定,开展本项目的勘察测量、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
2.7 总计划工期:2174日历天,各个子项分别计算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31年03月14日。
备注:建设手续未办理完成前,不进行开工建设。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符合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有关技术规定和验收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9共划分一个标段;带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协助项目前期启动+EPC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②③④:
①设计资质:具备a或者同时具备bcde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d.[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
e.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③测量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资质;
④施工资质:同时具备ab,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b.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2人员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并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作为投标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及所承担的工作范围确定资质等级。
3.4财务要求:
3.4.1.2021—2023年度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企业提供企业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3.4.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项目总投资额的10%(须提供流动资金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或授信证明。)
注:上述财务要求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6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 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其他文件的领取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3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市公共**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42.****.182:9010)
6.2**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6.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6.4**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7.2本项目采用**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登录时使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CA锁或标证通移动证书。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自治区**市新****大学生科技园8号楼4层403室
联 系 人:孙建国
电 话:0471-****817
招标代理:****
地 址:****大学****园区9号3层楼308室
联 系 人:赵健
联系电话:0471-****259
行业监管:**市****建设局
地 址:**市新****大街新**大厦
联系电话:0471-****545
综合监管:**市****管理局
地 址:**自治区**市新**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