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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分中心][挂牌]奈曼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租闲置国有资产交易公告(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编号:****

****财政局批准,****以公开招租方式出租“****出租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一)标的

标的名称: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第二次;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第二次;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第二次;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第二次;

标的坐落: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位于******公司院内东南侧;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位于奈曼大街****银行****营业厅)东侧约50米处;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位于奈曼大街****银行****营业厅)东侧约50米处;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位于奈曼大街****银行****营业厅)东侧约50米处;

(二)出租人

出租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6MB1H07269T

法定代表(负责)人:张天源

联系人:厚先生

联系电话:159****6589

(三)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达益房地产评估所(普通合伙)

价值时点:2024年10月26日

评估价:

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50000.00元/年。

****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5000.00元/年。

****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5000.00元/年。

****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5000.00元/年。

(四)出租人承诺

本出租人现委托****按公开招租(挂牌)的方式****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组织实施。本出租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文件名称:****关于闲置国有资产出租实施方案。

2.批准机构:****财政局(奈财国资〔2024〕80号)。

二、交易条件

(一)租赁期限: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公司二楼东数第三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公司二楼东数第五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公司二楼东数第七间,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租金起始价: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为150000.00元;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为15000.00元。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为15000.00元。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为15000.00元。

(三)加价幅度: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加价幅度为600元/次。

2.****公司二楼八间东数第三间加价幅度为300元/次。

3.****公司二楼八间东数第五间加价幅度为300元/次。

4.****公司二楼八间东数第七间加价幅度为300元/次。

(四)标的状况: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机关办公用房,处于闲置状态,楼内水、电均可正常使用,****公司申请办理停暖,水电暖不存在欠缴费情况,无产权纠纷。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此处房产属于商业性用房,所处地理位置为商业区,人流量适中,目前为对外出租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水电暖均正常,无产权纠纷。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此处房产属于商业性用房,所处地理位置为商业区,人流量适中,目前为对外出租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水电暖均正常,无产权纠纷。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此处房产属于商业性用房,所处地理位置为商业区,人流量适中,目前为对外出租使用,租赁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水电暖均正常,无产权纠纷。

(五)限定标的用途: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可用于商业、办公、住宅使用。

2.****公司二楼东数第三间,可用于商业、办公、住宅使用。

3.****公司二楼东数第五间,可用于商业、办公、住宅使用。

4.****公司二楼东数第七间,可用于商业、办公、住宅使用。

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用途合理使用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和用途,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国家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承租方应保持租赁标的内设备、设施完好,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从事违法活动或人为造成标的损坏(自然磨损及不可抗力除外),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标的类型:各标的物均为整体对外出租。

(七)其他说明:

1.各标的均不存在免租装修期。

2.各标的均不收取出租押金。

3.标的移交前所产生及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出租方、承租方依法承担各自应当缴纳的税款,税款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以及承租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5.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

6.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违反相关要求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租赁期内,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等;或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所造成的承租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若因意外事件(如突发的火灾、盗窃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非出租方过错导致的事件)致使承租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承租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公开招租竞得原则

本次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在报价时,只有1个意向承租人参与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即为承租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五、公告、报名、报价、竞价及时间

(一)公告时间。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2025年1月3日09时至2025年2月10日09时00分。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2025年1月3日09时至2025年2月10日09时30分。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2025年1月3日09时至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2025年1月3日09时至2025年2月10日10时30分。

确认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人,应当于公告期内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对相应标的提出报名申请、缴纳保证金,以网上办理成功为准。承租多个标的的,应当分别申请。

(二)本次公开招租采取网上申请报名的方式,以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成功为准,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报名。

(三)系统登录及CA数字证书办理

1.****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锁)或持有在自治区各级公共**交易管理服务机构完成数字证书(CA锁)认证的意向承租人,均可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报名。

2.数字证书(CA锁)办理:

(1)现场办理,****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2)网上办理,登录https://ggzy.****.cn/szzsbl/login.html

3.操作手册获得方式:

登录https://ggzy.****.cn/tlsggzy/bszn/003005/about.html,查看《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系统V1.0》。

(四)报价、竞价及时间:所有报名成功者需使用数字证书(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竞价,在报价期内,意向承租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报价,由交易系统记录,系统即时公布意向承租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网上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00分。****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网上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30分。****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网上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网上报价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30分。竞价延时以系统显示为准,即出现一个报价后,竞价延时期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锁定最高报价。

(五)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交易活动结束。

六、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2025年2月10日09时00分。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2025年2月10日09时30分。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2025年2月10日10时30分。

(二)交易保证金

1.原交通局办公楼(3-6层) (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00元

2.****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三间 (人民币大写): 叁仟元整¥3000.00元

3.****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五间 (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元

4.****公司二楼八间商厅东数第七间 (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元

(三)具体要求

1.意向承租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承租申请后,按照交易系统提供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完成时间****银行到账信息时间为准。

2.保证金缴款账户应当为意向承租人的账户。

(四)保证金处置

1.竞价成功,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资产移交完成后,由出租人****交易中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承租人原缴款账户。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机构在确定承租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意向承租人原缴款账户。

3.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2)被取消承租资格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人完成资产移交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况。

七、标的踏勘及答疑

1.出租人不组织统一的标的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在工作日内可电话联系出租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查,也可自行到现场查看,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标的状况以实地踏查为准,意向承租人不实地踏查的,责任自负。请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日开展踏查(需提前预约),踏勘联系人:段先生,联系电话:155****7729。

2.意向承租人对公告及标的有疑问的,可向出租人咨询。咨询联系人:厚先生,咨询电话:159****6589。

八、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提交以下文件(请将相关文件规范扫描后上传):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代码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2.公民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2)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联合承租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交易合同》时的承租人;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自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资格审核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1.不具备承租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提交的材料与报名申请信息不一致的;

4.未按要求提交材料;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确认

1.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当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对《成交确认书》进行网上签章确认。

2.承租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成交确认书》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具有法律效力,出租人改变结果的,或者承租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十、《租赁合同》签订时间

承租人应当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

十一、交付成交价款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付清首期租金,并在之后相应月份提前5个工作日付清下一年度租金,租金全部缴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十二、标的移交时间

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期全额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完毕。

十三、变更公告

本次公开招租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十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招租活动,并通知意向承租人:

1.意向承租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承租人、足以影响出租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人可取消其承租人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承租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

2.承租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的。

(四)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五)意向承租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由出租单位重新组织网上竞价。

(七)网上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电子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意向承租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报名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标的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八)因意向承租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CA锁)未年检、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九)网上交易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机构应**网上交易系统开发维护单位和出租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电源中断,黑客入侵、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非正常变更,网络堵塞等,造成意向承租人不能及时提交报名申请和报价、竞价的。

2.由于网上交易系统设计上的缺陷或者系统设备故障,引起交易无法进行、中断或出错。

3.由于电源中断,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感染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系统形成的电子信息资料出现错误或丢失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其他交易机构系统故障,造成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系统技术管理单位或出租人核实的其他故障。

(十)出租人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0475-****508

联 系 人:徐女士


下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类)出租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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