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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要求,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详细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意见和建议,****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兴**新**北环**侧,兴昌路东侧,高速交警办公楼后,****中心西。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152****6887
附件1:******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营房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