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医保局《关于做好**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对我市2023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材料的核验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通过的配送企业补充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2023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核验通过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名单中未在**医保公共服务网注册认证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需登录**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lbzj.****.cn/ggfw/hallEnter/#/Index),选择单位业务登录,首先进行注册,上传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显示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角色认证,认证成功后维护企业信息,自治区审核企业信息通过后,我局负责开通**配送区域。
三、通过名单中已在**医保公共服务网注册认证通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我局会及时开通配送区域,待开通配送区域后,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由我局核验通过后可进行配送。
四、补充配送范围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可联系生产企业在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同时按照要求将委托配送协议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由我局核验通过后可进行配送。
附件:**市2023年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核验通过补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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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
普通附件: | **市2023年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核验通过补充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