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研发及深加工项目(二期)变更公告
**紫苏研发及深加工项目(二期)于2023-08-25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做出第二次变更。
施工标段: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规定“①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2022年10月28日建办市函〔2022〕361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有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1)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根据2022年10月28日建办市函〔2022〕361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有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变更,变更后的清单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变更后的清单编制投标报价。
监理标段: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规定“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
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时30分
现变更为: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施工标段及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上传至“答疑澄清文件”栏。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
本变更及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变更澄清补遗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密切关注呼****交易中心(http://www.****.cn),否则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承担。
2023年9月4日